電子簽章法修法記者會
2024-03-01
Picture of the author
葛如鈞委員
好。
非常謝謝在場的各位記者,
媒體朋友。
我們今天可以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場記者會。
也非常感謝各位前來。
同時也非常感謝在場兩位委員吳宗憲委員跟徐巧芯委員,
願意一起來關心我國的電子簽章的運用跟未來的發展共同主辦本次的記者會。
再次也來感謝我們今天的各方代表。
有三位產業界的代表凱鈿科技可以說是這個電子簽章界的隱形冠軍。
這個世界盃的玩家從臺南永康一路到現在超過兩億次的 APP 的下載。
有數萬間國際的客戶非常,
非常棒的一間這個解決方案,
這個持續的在推進以及這兩位業界代表凱鈿科技共同創辦人暨產品策略長,
蘇俊欽先生,
與事業羣的總經理,
張博瀚先生以及 LeadBest Consulting Group 共同創辦人暨數位長,
王志清先生,
本身是資安的專家資深的資安專家同時也是白帽駭客。
非常難想像我們現在正在施行的電子簽章法已經是將近 22 年前的產物。
在這 22 年當中,
全球科技經歷了許多突破性的發展,
但是我們的電子簽章法可以說是被放到時空膠囊裡面的一樣亙古不變永流傳。
現行的電子簽章法,
第三條明定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按理說,
法律要更改主管機關必須要啟動修法程序。
但是行政院卻寧可,
冒著違憲的風險,
在 111 年以行政命令的方式,
將電子簽章法的主管機關由經濟部改為數位部。
試問行政院這 22 年來是忘記有電子簽章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上禮拜呢唐鳳部長有前來拜會我們有就電子簽章法的修法交換意見。
一方面也非常高興電子簽章法重新受到政府的重視。
另外,
一方面也驚訝於行政院對於電子簽章的立場依然如同 22 年前,
一般的保守封閉。
非常遺憾。
的數位部成立至今已經將近兩年了在我們這次要提出這個修法的做法然後呢今天也即將赴一讀在這樣的一個時間點呢他們昨天趕的這個十萬火急開了一個記者會連直播都還來不及架。
所以我們根本沒辦法看到相關的內容來好不容易提出了這個電子現象法的修法內容卻跟大眾的期待有所落差。
根據我手上這一份由數位部提供的資料。
顯示在電子簽章法上路 22 年實施今日以後中央政府裡頭呢仍舊擁有高達 26 個政府機關以行政命令排除電子簽章的適用尤其第一個就是行政院。
行政院呢 包含這 26 個機關以行政命令來排除電子簽章的適用那。
如果他自己都把它排除了,
那其他人根本就沒有誘因來進行那。
難怪這麼多年來 遲遲不願意來啟動修法。
其他包含民眾經常接觸的外交部、
警政署、
財政部、
稅賦署,
金管會、
銀行局等等 也都排除電子簽章的適用。
所以日常生活當中無論是辦護照、
跑銀行 甚至連兌換中獎發票 都被需要要求紙本簽名。
我個人就深受其害。
我曾經在美國矽谷 為了回來臺北簽名 48 小時之內飛越 2 萬公裏來回。
真的是非常痛苦喔。
這個肯定有非常多的民眾受到這樣的一個損害竟然我們在昨天的修法版本裡面 22 年過去以後我們還要再給 26 個行政機關再三年的緩衝期也就是說全國民眾可能要經過 25 年的等待才能享受到政府部門洽公的便利因此我和吳宗憲委員這次所共
提的版本特別強調我們應該要只給政府部門一年的緩衝期。
全國民眾已經等待 22 年了。
真的沒有理由讓大家一等再等。
我們是不是明年後年還要再延長三年,
再延長三年遙遙無期。
此外,
我的辦公室曾經為了修法發函向本法的主管機關,
經濟部及數位部,
索取資料了解,
想要了解我國的電子簽章應用情形,
但是兩個部會卻回覆從來不曾做過這方面的調查。
電子簽章法已經施行了 22 年。
主管機關卻對於行政院,
各部會以及民間憑證機構對於電子簽章的核定,
簽發跟應用相關的情形一無所知也並未關注國際相關法規與市場需求。
我們要怎麼樣來促進電子簽章的擴大,
運用以及相關的產業發展更進一步的福,
國利,
民並且便民呢。
因此我們所提出的這個修法版本特別要求主管機關必須就以上情形定期進行調查並且做成調查或研究報告每年向社會大眾公佈。
這就表示數位時代的來臨。
民眾對於政府資訊的即時化,
透明化也會有更高程度的需求那我想這個今天
呢,
我們非常,
非常的榮幸邀請到兩位共同主辦人來進行分享,
因為我們也都同步非常非常的關注這個議題。
那我們是不是我們邀請這個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天容任這個趙偉吳宗憲委員是不是來跟我們分享一下。
Picture of the author
吳宗憲委員
各位先進,
大家好,
我以前擔任檢察官的。
那個時候我是一個執法者的角色那現在來這裡就是擔任一個造法者的角色那其實我們都知道執法是下遊那法律的設計是上遊那你上遊沒有處理好。
其實下遊執法者是非常難做事的,
尤其是這幾年。
其實這個簽名及數位簽名,
這已經是一個常態化那在法院沒有相關的法律可循之下。
其實對於民眾是非常不便利的。
那我們的數位簽名從 91 年到現在其實 91 年是大家都知道那是一個剝接的時代。
現在是 5G 時代那可能不久後要進入 6G 時代那我們還在用一個剝接時代的的這個法案其實這是蠻不可思議的。
大家想一下民國,
如果九十一年我們那時候根本還沒有那種手機平板的或手機啊,
那種都還沒有,
智慧型手機都沒有。
然後我們等於是還在用那個時代的東西。
他完全沒有去思考到我們這段時間憑證怎麼樣優化,
怎麼樣可信賴。
他都沒有去管這個東西,
尤其是在這個時代其實我們都知道網路已經
是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那我爸爸,
八十幾歲了,
他也是每天在網路上面看都看蠻多東西的那。
有時候他的簽名啊也都是他簽好了一些資料之後他才回傳給我。
所以這個東西其實在社會上面,
在人民,
已經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那我們還是用一個九十一年的這個法案法律其實是有問題更何況即便是今天最新訂出來的法案。
它常常跟不上科技的變化。
那我們是成文法國家,
所以本來我們的法律就跟著我們法律就很難跟上時代,
很難跟上科技。
但是如果一個 22 年沒有修的法律,
那更是匪夷所思。
那我們的數位部已經成立那麼久了。
數位部其實它擔負了一個修改法律的一個責任。
它必須提出相關的草案給行政院。
但是呢我們的那個蘇發部,
其實它並沒有很盡責的去做到這件事情。
那我們打個比方就像是在疫情時候。
疫情時候其實我們人民要有自己自主,
保護自己的意識。
所以我們戴口罩,
我們知道不要出入。
一些不通風的場所。
但是呢政府它也會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
譬如說他會叫大家打疫苗那,
一樣在網路世界裡面其實政府應該也要做到,
他應該做的責任,
譬如說他建,
構一個資訊安全的環境給大家那我們民眾在使用上面。
我們就是一些資安的概念在心裡。
這時候我們就會有一個非常安全的這個網路環境。
但是這一塊上面我覺得政府做的是真的不足。
所以說,
我真的是很難想像一個電子簽章法可以 22 年沒有修正。
這個真的是蠻匪夷所思的。
那其實我們這一次我們要先談一下法案的狀況嗎。
我簡單的說一下。
就是說,
因為大家都知道,
簽名這個東西在法庭上面是非常重要那在早期我們簽名,
我們會送調查局筆,
但是那個人的簽名其實常常會陷入無法比對的狀況,
因為這個仿照簽名真的是太厲害了。
所以很多時候根本沒有辦法去比對。
但是呢我們在數位簽章上面我們只要加上一些憑證的機制存在的話它會比手簽名更好辨識真偽。
我必須跟
各位報告這個狀況,
因為其實現在的科技絕對足夠。
所以,
但是我們現在對於這個電子簽章的信任度從法治上面來說還比不上那個人的手工簽名那。
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說在修法上面我們要把一些新的概念把它加進去那告訴大家其實這個數位的簽章,
它並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它的風險存在不會高於傳統的簽名那再來就是說我們回歸到法庭,
法庭因為你必須去舉證嘛。
所以有時候一個簽名到底是真是假,
在法庭上面常常都是攻防的一個重點。
那在將來我們是希望說因為數位簽章要的是便利性,
所以我們可能就朝向你只要有這個數位簽章 有認證機制,
合規定存在的話,
我們就推定它是真正。
那如果有人告你說你這個簽名是假的,
他就必須推提一個反證來去推翻說你這個簽名是有問題那我們才會認定他有問題。
那這個東西其實都是為了將來一些把它便利啦。
那目前我們其實還有國內還有上百條的法令
是要求你親自簽名。
我覺得這東西都是有一點比較弱,
比較是一個弱伍的想法。
那,
將來,
我們一個這個,
這個法案的通過之後,
我們會把這個地方能夠把它都把它改正然後跟上時代。
Picture of the author
葛如鈞委員
謝謝,
吳委員。
那我們今天也非常高興可以邀請到徐巧芯徐委員那她這個百忙之中我們也希望這個未來電子簽章可以更便利的話,
讓她有更多時間可以來為民服務。
那我們是不是請徐委員,
Picture of the author
徐巧芯委員
過去的時代最傳統的時候我們要用什麼,
要用印章,
用了印章之後發現印章的偽造其實非常的容易。
那後來包含我們在這個以銀行辦事來講的話。
我們可以選擇透過硬件或者是你的手的簽名。
但我覺得現在呢我們未來到了這個電子的時代已經來了電子簽章,
數位簽章。
它不僅僅是比印章傳統的硬件或者是比你的手動簽名還要安全之外它的便利性已經它實際上能夠運用的場景也更多。
現在,
在數位的時代裡面,
我們經常包含是辦公或者是參加這些公部門的行政體系的一些服務。
我們都是採遠端的。
我們越來越多政府的公部門的服務也希望讓它能夠遠端辦理那這個時候就卡在一個問題之上了我們大多數的包含公部門的服務都需要有親簽,
親自的簽名來佐證這是你個人本人來申請的。
所以為什麼我們看到的是經常時我們這些公部門的服務,
我都還是要到現場。
那到現場有什麼壞處呢便利性上面來說你大排長龍包含是我是臺北市。
議員,
我們在很多的民政體系裡面我們都必須要申請文件的時候我們要排隊為的,
就是要證明我是本人親簽的。
但是如果我們有了電子簽章,
我們有了數位簽章之後,
其實我們在公部門運用的場景可以讓我們的市民朋友可以從遠端就來申請我們的服務,
讓我們的市府也好我們公部門也好提供這個服務給民眾是更具便利性的。
所以我們在這次的法案裡面呢就提到了包含我們文件跟簽章的使用得以電子文件跟電子簽章為之那再來呢我們希望是能夠讓數位簽章他在簽署電子文件的時候可以推定為本人親自簽署。
我們一定要通過這樣子的一個條文才能未來讓公部門他在讓民眾申請服務的時候我可以運用這樣子的一個工具那讓民眾他來申請的時候我們透過一個電子簽章就知道他是由本人來申請的。
所以我們希望說透過這樣子的過程當中讓數位簽章,
電子簽章,
能夠運用在更多的場景。
尤其第一個率先應該要提供相對應服務。
的就是我們的政府部門這個主軸我們應該由公部門先走然後慢慢走向推廣到私部門,
因為我們公部門有最多需要辨明的一些服務的場景那再加上呢我們在政府部門裡面其實是最好的能夠有效的先行推廣那等到我們這個法律通過政府能夠把它列為是我們到到時候很多簽名的運用場景的時候到了民間、
私部門大家持續的來推久而久之之後形成一個習慣。
那我們的數位簽章跟電子簽章,
這個法律通過以後就可以造成民眾有更多的便利性。
所以我們是非常期待這樣子的一個修法能夠順利的通過尤其是要由公部門先行。
所以剛剛這個葛如君委員他所談到的如果我們連公家機關的各種的文件申請,
我們都不允許使用電子跟數位簽章,
那我們怎麼去讓一般的民間他們感受到數位簽章的便利性?
怎麼樣去推廣到民間它的難度就更高了。
所以呢,
我完全贊同剛才我們葛如君委員談到的我們公部門要盡快的不要用這麼久的時間才要開始使用。
應該要盡速的就等到我們修法通過。
之後我們的所有的電子簽章,
數位簽章就要立即的能夠應用在我們公部門的服務之上。
謝謝。
Picture of the author
葛如鈞委員
謝謝許委員,
那我想我們要在這邊呼籲這個先非常感謝這個徐巧芯委員。
吳宗憲委員,
我們一起來提出這個還有我們,
這個記者會電子線上的修法。
我們也要一起來呼籲唐鳳部長,
不要再偷看我們這個修法策略了,
這個接下來,
我們還有更多,
你可能會看不完那當然,
當然呢,
我們這個行政院,
這個自己是作為一個這麼重要的機關應該要優先導入。
但是當然我們作為這個良善的公僕立委,
我們一定也是希望能夠讓各個部會了解其實現在的技術已經 ready 了,
已經可以放心的去導入了,
也可以用更快速的方法。
所以我們今天呢我們有很高興有這個產業界的代表,
凱鈿科技從臺南永康出發那也有成員呢是從臺南過來的那我們希望能夠臺灣這麼棒的這個技術其實甚至已經幫助各國都在做電子簽章。
我們自己為什麼不能導入?
我們是不是呢也請產業代表來做個簡短的發言。
我們今天有蘇俊欽,
共同創辦人,
跟張博瀚
總經理,
那我們是不是請凱鈿針對我們電子簽章其實技術已經成熟了。
請大家放心導入這個角度呢也可以跟我們做一點介紹謝謝。
Picture of the author
吳宗憲委員
謝謝。
張博瀚
委員,
各位同仁,
各位媒體朋友,
大家好,
我是凱鈿行動科技的 Albert.
那就我們在過去的幾年主要是在推廣電子簽章然後還有相關產品的研發那我想很多我們的排斥或者是不安是來自於我們可能對某些東西不熟悉。
所以我這邊可能簡單先介紹一下現今我們的電子簽章大概發展到什麼地方那一般在過去我們講到電子簽名、
電子簽章,
我們可能會想到的是透過一個 PDF 編輯器或是修圖軟體,
我們在電子的文件上面去做簽名。
那的確如果透過這樣子的方式會有很多資安上面的疑慮。
我們現在的科技非常發達那我們的簽名、
簽章是不是很容易的被盜取使用那。
不過,
如果我們來看現行在我們市場上專業的電子簽章服務的話,
一般來說,
我們除了那個筆跡之外,
我們還會有電子軌跡。
這個電子軌跡就會記錄簽署者,
他在什麼時間點進行簽署然後會記錄像他的 IP 位置,
他的 Email.
那專業的電子簽章服務甚至是可以搭配。
我們現在很常使用的簡訊或是 Email OTP 來做使用也。
就是說,
我在簽署的當下,
我是需要收一個一次性密碼。
我需要輸入這個一次性密碼之後我才能完成我的簽署更進階,
一點我們可以搭配工商憑證或是自然人憑證來做使用那他還有很多的彈性像剛剛委員有提到在美國要飛回臺灣來做簽署。
那我們電子簽章也可以跟視訊去做搭配。
所以兩個人他可以是在不同的地方那我們可以開始一個在這個視訊的過程當中去針對這個文件去做討論跟說明然後之後直接在這個視訊帶出電子文件去做簽署那這個全程是被錄製下來的。
所以由此可見我們可以看就是剛剛提到我們在講不可否認性去認這個筆跡跟現在這種電子簽章的很多元的方式它是那個強度是很強很多元的那在完整性的部分合約完整性我們通常,
如果回到紙本的作業一般,
我們很常見的是用錫鳳章那在電子的世界裡頭我們就可以用數位憑證,
電子文件我們壓上數位憑證它這個文件。
如果後續被做修改,
數位憑證會失效而且甚至它會說哪裡有修改處。
所以可以保護我們文件的完整性跟它的原始性那回到法規的部分的話我們現在電子的電子現象法二級剛剛有提到那在這個二十幾年來其實我們的科技有很多的演變然後
工作模式也不一樣。
我們經過 COVID 然後現在後續有一些很多的遠端啦等等。
所以這個是需要的。
這次的修法是需要的。
如果我們參考歐盟的電子現象法那它就有很細的去定不同的等級。
為什麼要訂不同的等級?
呢,
因為其實各個不同的產業它在不同的情境,
它所需要的這個資安等級是不一樣的。
我們也沒有辦法用一種方式去訂所有人那這樣子這次的修法,
這樣子的條款其實是有助於我們的產業去規範他們的需求。
那這次修法,
另外一個重點是在於紙本等同於正本的。
這個迷失或者是我們講不確定性。
我們現在很多的文件其實從頭到尾,
從製作到中間的簽核到後面的簽署,
都已經是全程電子化了。
但是我想這邊各位可能都有經驗就是說我們在稽核的時候還是需要將它列印出來成紙本。
那這個很浪費資源、
浪費資本、
浪費大家的時間。
那這次的修法也有針對這部分去做一個修正。
所以,
只要符合特定的條件,
那我們是可以視這個電子檔為正本。
這個也非常重要。
所以,
總結來說,
我們的電子簽章法已經二十幾年了,
那是時候讓我們的這個法案更貼近我們的現況。
然後也希望可以藉由這次的修法,
讓大家更認識電子簽章,
了解我們的這個資安,
然後也可以體驗到電子簽章的便利性。
以上是我分享。
謝謝大家。
Picture of the author
葛如鈞委員
謝謝 就如同我們剛剛在這個開場的時候所說的 22 年了 接下來可能還要再加 3 年。
未來可能再加 3 年 遙遙無期。
我們問了一個問題說試問行政院,
這 22 年來是忘記?
有電子簽章還是害怕?
想起來,
我們希望他不是忘記。
那肯定就是害怕。
想起來為什麼害怕?
可能會擔心數位的技術是不是不夠完整,
是不是有資訊安全的疑慮那當然我們不只是監督,
我們也要來協助啦。
所以我們也就請了這個資安,
這個 Libes Consulting Group 的共同創辦人,
同時也在很多黑客中,
包含最近的這個 ZK Voting 都有拿獎項的這個百貨駭客來保護我們的駭客。
這個王志清王共同創辦人,
暨數位長
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
Picture of the author
吳宗憲委員
謝謝。
王志清
委員,
然後各位先進,
然後媒體同仁,
大家好那我想第一點跟大家分享的是我想電子簽章這個技術其實是蠻普遍,
蠻成熟的那。
其實我們在日常生活,
像在 Email 的加密,
其實都蠻成熟,
所以大家應該可以放心使用那。
我想透過剛剛的呼應前面,
其實在密碼學那再加上數位的指紋,
其實這兩個東西應該是可以完整的來佐證說是本人所簽名那我們自己蠻有感的。
Lebase 是一個亞太的富能公司。
我們幫忙上市公司在孵化項目。
其實我們的 Founder 基本上都到處移動,
所以有時候要蓋章,
蓋合約。
其實對我們來說蠻麻煩的,
尤其我們在跟日本、
新加坡或是歐洲簽合約。
大部分都已經在做電子簽名其實國際蠻流行的可是臺灣這邊我們看到因為法規的關係,
所以我們都要多做步驟像我們在 17、
18 年我們跟 KPMG 做了一個日本房產的募資透過區塊鏈、
透明募資及時清算光。
這件事情我們要做簽署合約的動作。
我們為了要
合規。
我們多做了很多的流程、
審閱跟簽署。
其實數位簽署只要一步就完成,
但是為了要合規,
所以我們多做很多步驟。
所以我想第一點跟大家分享的是這個技術是成熟的。
我們也樂觀其成如果應用再更普及的話。
我想會促進整個產業發展。
第二點是說這樣的應用應該分級。
舉例來說像我們最近,
在年初我們通過一個 ERC7439 的黃牛票的二級市場協議包含我們現在在推零信任的電子投票其實它都基於區塊鏈的基礎建設應用。
如果沒有這個修法,
沒有把這個只有現在的法,
如果只是公務機關發的憑證才能算是合規的話,
其實有很多的應用是會受限。
所以我們期待說這個東西是可以分層,
分電子簽章,
分數位簽章,
甚至再更分級哪些東西是有權威機構業界的權威機構所發的我們的應用應該就可以更普及。
所以我想這兩個呼應就是這個技術是可行而且國際上已經應用很久。
第二個是未來的發展。
其實很多基礎建設都已經 ready 了。
那就等我們,
整個法規和我們的社會一起往前行。
Picture of the author
葛如鈞委員
以上我想從我們發出的採訪通知裡頭,
相信記者,
媒體,
朋友也可以感受到這個議題的重要性。
從民國 91 年實施電子簽章法以來,
我們人類的世界歷經了 Nokia 3310,
黑媒機,
的行動電話第一代,
2007 年 iPhone 的問世到現在我們已經 iPhone 出到 15 代了還跑出了一個 Vision Pro 眨一個眼睛用紅膜辨識就可以證明你是你了。
但是我們的電子簽章法竟然說如果你要證明你是你,
需要經過政府層層考核,
發出來的東西你才說是你自己。
這件事情,
我們覺得真的是太荒謬了。
那我想今天的這個記者會,
我們也真的是不能講沉痛呼籲,
但是真的是鄭重呼籲這個我們的 AI 的時代、
數位的時代,
效率變得非常的有價值也非常的寶貴那最後我想,
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去年公布 2023 年的 IMD 世界數位競爭力的調查評比,
臺灣在當中整體排名在中後段排名第 9。
在亞洲國家當中排名落後於第三名的新加坡。
第六名的韓國。
進一步來探究各個分項的成績。
發現科技面向上。
我們臺灣在法規架構,
Regulation Framework 上面只排第 16 名表示當我們要與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在數位競爭力上一
較長短的時候。
我們政府法規卻不夠完善,
先進,
但我們卻自詡為科技之道。
我們自詡為我們擁有一個好棒棒的數位部反而成為了國家競爭的主力。
我們這次電子簽章法則是啟動修法的第一步。
未來的四年。
我們會希望能夠共同來監督政府一步,
一步的來完善數位世界的相關法規尤其是資訊的導入真正的來福國利民還要來變民讓我們的法規架構可以成為國家在數位競爭力上的助力,
而不是阻力。
那我想今天我們的記者會非常圓滿到這邊。
也希望呢各位記者,
先進,
朋友們可以協助我們。
我們把這樣的一個訊息送出去。
不管行政院還有相關的部會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我們今天有這樣的一個過程。
相信他們既不會忘記也肯定已經想起來今天下午我們這個修法就已經會提案出去也會精力到一獨那我們今天呢非常,
非常感謝兩位委員的出席以及這個三位產業的這個代表。
我們相信我們可以一起努力讓臺灣的環境變得更好。
謝謝大家,
謝謝我們。
接下來有 Q&A 環節。
那看有沒有媒體朋友要提問。
我們開放一點時間。
有沒有媒體朋友要提問,
好,
那,
如果沒有媒體朋友提問,
的話我們今天就到這邊。
謝謝各位,
謝謝謝謝 謝謝。
張博瀚
啊,
對對對。
Picture of the author
徐巧芯委員
謝謝。
Picture of the author
葛如鈞委員
謝謝。
Picture of the author
吳宗憲委員
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