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縮短入籍年限Q&A
2024-03-04

本文非實際對話,乃國民黨黨團 113.03.04 發佈的「陸配縮短入籍年限Q&A」改製而成,藉以實驗政策 QA 稿件化為虛擬對談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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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外配取得身分證時間通常 6 年,比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更長,將外配取得時間簡化為 3+1 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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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是鍾佳濱搞不清楚。外配最快取得身分證需要 4 年,但可能因其實際居住台灣天數多寡,慢則需要 8 年。 1、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屬於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陸配取得身分證不須取得國籍,而是必須取得「戶籍」。需要先「結婚登記」後辦理「依親居留」,「依親居留」滿 4 年才能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 2 年才能申請「定居」,取得「定居證」後才能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完成後即可申請國民身分證及護照。但各種居留都必須每年在台居住滿 183 天才會被認為居留滿 1 年。因此陸配取得身分證「至少」需要 4+2=6 年。 3、外籍配偶因為「非中華民國人民」,必須先規劃取得「國籍」後,才能取得身分證。辦理「結婚登記」後申請「居留簽證」,入境後申請「外僑居留證」,合法居留在台灣達 3 年以上,每年需在台居住滿 183 天,方能申請「歸化國籍」(外配須於原屬國申請「喪失原屬國籍」,並取得證明文件),再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連續居住滿 1 年後(或居留滿 2 年,每年居住 270 天以上;或居留滿 5 年,每年居住 183 天以上),再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即可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身分證。因此外配取得身分證,「至少」需要 3+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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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國民黨立委國籍戶籍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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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是民進黨立委自己混淆。 1、大陸地區人民與外國人取得身分證限制法規雖有不同,但期間限制本質相同。「有戶籍國民年滿十四歲者,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亦即得申請身分證者,須具有「戶籍」及「國籍」之人民始得為之。 (2)大陸地區人民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17 條第 5 項規定,取得「定居」後(即取得戶籍),方得申請身分證,其期間依同條第 3 項及第 5 項規定,合計最短為 6 年(即依親居留 4 年,長期居留 2 年)。 (3)外國人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0 條規定,取得「定居」(期間為 1 至 3 年),再依《國籍法》第 3 條或第 4 條規定申請歸化(期間為 5 年或 3 年),方得申請身分證,故合計期間為 4 年至 8 年。 (4)大陸地區人民與外國人取得身分證限制法規雖有不同,亦有國籍及戶籍取得年限之不同。然對兩者取得身分證之時間限制,本質上並無不同。 2、陸配是中華民國人民,外配不是中華民國人民。因此陸配取得身分證需要先取得「戶籍」。外配取得身分證需要先取得「國籍」。 3、無論陸配取得「戶籍」或外配取得「國籍」,除一些條件外,都必須要取得台灣的居留權與實際居住的事實,因此,居留都需要花時間。簡單來說,陸配最少需要居留 4+2 年,外配最少需要居留 3+1 年。 不是國民黨搞不清楚,是民進黨立委自為清楚,但其實故意混淆兩者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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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陸配 6 年一定可以取得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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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錯。通常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會超過 6 年。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17 條第 6 項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之規定,對「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人數,每年總量管制之數額限制,以致實際申請可能出現塞車情況,取得身分證期間約需 7 至 8 年。 反觀外國人申請外僑居留、臺灣地區居留及定居,均無數額總量管制限制,沒有塞車延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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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與台灣民意相左,國民黨和民眾黨是跟中國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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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1、107 年 8 月監察院「新住民融入臺灣社會所衍生之相關權益探討」調查報告,指出「目前我國對於外籍與大陸配偶居留、定居之相關條件及規定未盡相同,致渠等取得國民身分證之時間不一,引發大陸配偶質疑政府存有差別待遇之情形,心生怨懟,亟待行政院重視與檢討」。「大陸配偶來臺取得身分證年限調整為與外籍配偶一致,已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7 條修正草案,尚待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 3、顯見取得身分證規範條件歧異,已是嚴重的人權問題,不是國民黨與民眾黨兩個政黨自己的意見而提出修法主張。總統府的國家人權報告、監察院調查報告、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報告都指出這些歧視問題。 4、台灣努力追求人權價值與世界接軌,不應該亂扣政治紅帽。民進黨應該秉棄政治意識形態,傾聽各界聲音,一起為提升台灣人權表現努力。陸配必須等至少 6 年才能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不就是歧視與雙重標準?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吹捧的民主自由與基本人權嗎?尤其是陸配在台灣拿到身分證之後,等於要放棄在大陸所有的身分與資料,甚至包括繼承權、銀行帳號及戶籍等個人基本資料,這對大部分陸配是很大的犧牲。為了繼承權,越來越多陸配寧願只拿居留證取代身分證,所以民進黨稱讓陸配縮短時間拿身分證的理由根本不存在,更侵犯陸配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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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縮短居留期,門戶大開,會對台灣造成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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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居留期間僅是取得身分證的形式要件,主管機關仍可為實質把關。 符合居留期間條件申請身分證,只是形式要件,重點在於主管機關對於居留准否之審查。倘若主管機關對於各種居留審查,業已善盡職責嚴格把關,縮短居留期間以取得身分證並不致成為問題,反可彰顯台灣社會多元共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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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陸配入籍影響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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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1、造成台灣國安疑慮的,難道只有陸配?外籍人士,本國人民,甚至台諜,都可能成為威脅國家安全的人,所以應該視其行為而論,而不是看其國籍或出生地來決定國安威脅性。將陸配視為國安威脅,就是一種沒有實證根據的假設,也違反無罪推定的原理。 2、趙天麟對國安造成的威脅,難道比一般正常的陸配低? 3、鑑於兩岸關係特殊性,我國在審查陸配身分階段已比其他外籍人士更加嚴苛,過程極為繁瑣。更何況,在台陸配已有 30 多萬人,絕大多數皆為奉公守法的公民,何來危害國安之說? 4、倘若說縮短陸配入籍年限將危害國安,不也等於將其在台合法婚生子女視為潛在的國安威脅?這種毫無根據的猜忌只會撕裂社會、造成族群對立,嚴重違反民主法治國家的立國精神。 5、縮短陸配入籍年限是否會排擠社福資源可理性討論,但將修法無限上綱到國安問題,就是民進黨有意為之的政治伎倆,已經違反平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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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縮短陸配入籍年限等於引進第五縱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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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若縮短陸配入籍中華民國產生國安問題的指控為真,不就等於暗指所有大陸配偶都是共諜?為何民進黨有權依身分背景無端指控,難道這是「麥卡錫主義」復辟的徵候? 賴清德競選期間,曾高喊「無論來自哪國、不論先來後到,在台灣生活就是台灣的住民,更是這片土地的驕傲」。為何當選就把自己的承諾拋在腦後?呼籲賴清德應該站出來表明立場! 縮短陸配入籍年限會危害國安的說法與賴清德當年污衊兩岸直航是「木馬屠城」如出一轍,都是沒有遠見的短視近利,也證明民進黨根本就沒有改善兩岸關係、降低衝突風險的意願。所謂願意與中共對話的種種言詞,只不過是騙選民的空話,根本就是政治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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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中共全面打壓台灣,還要藉金門事件限縮我方在金門的管轄權,國民黨卻還提出此法案修正案,犯了嚴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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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民進黨將中共政權與大陸人民混為一談,對改善兩岸關係毫無幫助。我們當然要時刻防範中共謀台之企圖,卻不必將人民視若寇讎。相反的,如果我們維持民間熱絡往來交流,對化解彼此敵意、降低衝突風險都有極大助益,更能對中共產生嚇阻作用! 民進黨無法化解台海危機,卻抹紅在野黨配合中共,其實是凸顯了蔡英文與賴清德的無能,毫無解決兩岸爭議的正確心態!民進黨欲以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為處理金門事件的原則,卻又不接受該協議的政治基礎,這才是台灣面臨的最大國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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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委員
陸配濫用健保,造成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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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
1、陸配是否濫用健保資源,應該要有明確數據,不能胡亂扣帽子,假設陸配就是健保小偷。目前針對外配 (陸配) 之健保使用情形連健保署都沒最新統計資料,否則早就拿出來打臉了。 2、陸配是台灣人的配偶,未來也將成為台灣一份子,是台灣多元融合的新住民,更可能繼續孕育新台灣之子,應該受到平等對待。國家也有責任照顧所有人民,且一視同仁,不該考慮其出生地或歸化前的國籍,而有差別或歧視性對待。 3、來台就學,外籍生、僑生及港澳生都能享有健保補助,唯獨陸生不可。理由如出一轍,都是歧視。為何外配、外籍生不會浪費健保資源,唯獨陸配,陸生會? 4、台灣許多外僑也享用健保資源,本國人濫用健保也時有所聞,如果要檢討健保資源使用的合理性,應該一視同仁,不能只針對陸配、陸生。 5、現行規定 目前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在台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包含在台居留滿 6 個月、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在台灣地區出生的新生兒。 在台灣,所有的外籍人士只要符合上述資格,就能加保,沒有針對不同國籍的加保者分開統計,只要長期居留證明有效,健保不會被取消。不應該因為國籍不一樣,有不同的對待。 至於實際居留滿 6 個月就能加保的規定,不是針對不同國籍而設,而是當初立法時,擔心有人會「帶病加保」,才設立一個長期居留的門檻,怕有人生了重病才到台灣用健保。 6、就事論事 就法規面,陸配或其親友必須在台灣連續住滿六個月,才能加入健保,和是否取得國籍無關。因此,陸配不會因為取得國籍年限縮短為四年,而增加使用健保機會。至於陸配親友,來台探親或依親者最長不超過半年,不能使用健保;年滿七十年歲以上雖可申請定居,但每年限額六十人,目前要排隊十五到廿年才有機會獲准定居,人數很少 就實務面來說,陸配相對年輕,醫療需求相對較少,非但不致影響健保財務,還可能生產報效台灣。至於陸配來台親友,能夠加入並使用健保的人數,則是少之又少,影響相對有限;絕大多數陸配來台親友必須自費醫療,也無損健保財務。 7、專家說法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單就醫療資源利用率來說,影響因子包括醫療服務使用人數及使用者年齡,以此觀點來看,陸配入籍時間縮短,並不會對健保資源造成太多影響。陸配人數占台灣總體人口數比率不高,且與陸生相同,屬於人數較低族群,而在健保投保對象中,高頻率使用健保資源者多是年紀大的長輩,綜合考量納保人口數、年齡分布,以科學方法進行論證,就會知道入籍時間提早兩年,不會對健保資源造成重大損失。 健保署曾依陸生 1,800 人進行推估 (2012.12.10),以此估算未來陸生納保一年可增加健保收入約 2,697 萬元,而來台求學的陸生都是年輕人,生病機率較低,並不會用到太多的健保資源,對健保財務不致造成影響。 ※補充資料 一、外籍人士在台居住滿 6 個月都能加入全民健保,但根據健保署 2010 年至 2015 年統計,不同於越南、印尼等外籍人士的保費收入大於支出,中港澳投保民眾的保費支出比收入多出 4.25 億。2016 年健保署承保組科長楊玉美表示,這與陸配年齡層落在 29~39 歲,生產需要較多的醫療支出,所導致的結果。「其實陸配除了生產外,使用的健保費用與國人差不多」。 https://health.ettoday.net/news/728423#ixzz8TBZ6dmf5(一) 設法減低死產率及嬰兒死亡率,並促進兒童之健康發育;(二) 改良環境及工業衛生之所有方面;(三) 預防、療治及撲滅各種傳染病、風土病、職業病及其他疾病;(四) 創造環境,確保人人患病時均能享受醫藥服務與醫藥護理。」。另公約施行法第 4 條亦規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可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12 條所明定之身心健康權,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家教、政見或其他主張、民族本源或社會階級、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等而有所不同,各級政府機關均應尊重、保護及積極實現。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Y0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