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就是消費者資料圈其實整個 open banking
很多根本政府在做莊阿沒錯 只有台灣我們就覺得我們好像小心一點
顯然就是說我們立了這麼多法其實就我們做一個民眾而已
例如 YouTube、Instagram、Skype 等
你到實質的法律以後那可能就有定主法機關那實際關會或是其他
組織法我剛才也偷偷 Google 一下的確就是第一條他直接講到
金管會的話大家還是會討論如果說這個東西未來希望金管會
就是 Supervision 叫 Financial Supervision
Under 在央行下 Pot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只要跟金融行為相關你不一定要是金融業你也可能是金融科技業
有點類似像民間的 organization 它是不跟政府的
Consumer Credit Service 的這種的
它有點像一個類獨立機關但是它又 report 給國會
一些 PANPOINT 能夠讓管理官知道這是最重要的
我覺得這個 dataopen data 這件事情是要
然後也不讓任何其他的機構像我們這些金融科技業者拿到
剛剛的一些主要的訊息我們都有記錄下來我們有記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