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委員拍謝,就是我,由我可能跟大家自我介紹,就幫我幫我介紹一下這樣。
好,那我目前是現行在中正大學就讀這樣,那我是中正學生議會的議長,我叫璟鴻,叫璟鴻。
然後我右手邊這一位是中山現行的會長,然後他叫品佑,品佑。
然後旁邊這邊是中興大學現在學代會的主席,議長,就選學代會議長這樣,叫佳典,田佳典。
然後再來是政大學生會的副會長瑞兒,政大學生會副會長瑞兒。
然後,陽明交大的交通分會,交通分會的分會長,政瞱,這樣,政瞱。
然後清華學生議會的前議長,就是其實已經是卸任的這樣,前議長,就是襄君這樣,襄君。
那,就是,就是簡單跟委員介紹這邊,然後我們主要來就是為了大學法修法的相關內容這樣子。
這一份是我們整理歷年來以立法院的公報系統來看各黨團提的那個法案這樣。
那假使委員辦公室這邊有需要的話,因為它其實都有超連結,都有內容,它只是我們就簡單整理給委員知道說其實各黨派以前都有提過案子這樣。
然後,以委員所在的國民黨的話,他們也有提相關的案子這樣子。
這份是我們整理歷屆國民黨的黨團提的那個資料,然後提的內容包含他怎麼修正,然後誰連署的,然後誰提案的,這個我們都有幫委員整理起來這樣,就是這一份藍色,這是專屬 for 國民黨我們整理出來的內容這樣。
然後,這個就是公報上面其實我們就是 copy 整理而已,這樣子,好。
我們在我們自己的信件當中,也有給委員一份我們自己的修正對照表的草案,修正對照表的草案這樣子,好。
簡單來說,是不是可以容許委員讓我稍微講一下這個草案。對,那我想這個草案的內容我們就不細究,我們就大概打幾個點這樣。
這,這裡,對不起喔,修正條文這裡是你們的建議對不對?喔,就是你們的版本,OK。
然後也可以先跟委員就是 double check 的地方就是,假使委員需要拿我們草案上去改,然後有任何的更動都完全沒關係這樣,對,任何更動都完全沒關係這樣。
然後,第七條的部分,這個我們就比較沒什麼爭議,就這個是以前委員會有通過一讀的時候的版本,我們就大概把它放進來這樣,第七條。
然後第九條是在提校長遴選。校長遴選的部分有兩件事,第一件事情是我們認為校長遴選應該要有學生代表放進去遴選委員會這樣。
然後第二個是,可能會比較困難的點是,現行在各大專校院,校長遴選的過程會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叫同意權行使。
就比如說三個候選人,然後給學校的代表進行同意權行使。
那行使完之後可能只會,就有一些門檻要過嘛,那過完可能只剩兩個代表,兩個代表,兩個候選人,然後兩個候選人再進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一個。
那我們現在就變成說,可能在大學法條文上面可以直接放進校長遴選需要同意權的部分這樣。
那可是這個就會,應該會引起蠻大的爭議的,就想說可能讓委員知道,如果要後續在折衝上,我們是可以退讓這個點,但我們還是希望在校長遴選的過程當中是希望納入學生代表的這樣。
那就我們的版本是校長遴選的,以往在私校的校長遴選,他們董事會的佔比人數會比較多,那我們現在是希望說是不是由原來校務會議去遴選五分之二的代表,其他讓比如說校外公正人士啊或董事會的人這樣。
那,在高教公會那邊他們是希望私校的校長遴選比照公校辦理。
那這部分我們就沒有太多意見,就是是我們最主要還是認為校長遴選這一塊需要納入學生代表這樣而已,在第九條的部分。
呃,有,有的學校佔極少數,大概 149 間大專校院可能不超過 20 間有。
大概都是屬於成績比較前面的學校會納進去,但是它沒有那麼普遍,像我記得政大交大有嘛。
一位,對,19 個遴選委員佔一個或佔兩個這樣,但通常都佔一個的居多啦。
佔一個的原因是因為校務會議是學生代表 1/10,所以那時候我們再翻過去做校長遴選的時候,它就是以這樣子的比例來做換算。
第 15 條的部分的話,我們有比較大的一個不一樣是,我們希望校務會議的人數不超過 100 人為原則,這件事情可以入法。
那我們同步有整理這一份,我們就大概 40 間大專校院,包含公立私立科大,然後私立科大等等的,然後去看各個學校的人數是多少。
那有的有 200 多的,然後有的有 40 幾 50 幾的這樣。
其實現行的條文當中沒有特別去規範那個,那個,中,行政職跟教師職的差異,什麼意思?就是學校其實可以無限的塞,呃,什麼中心什麼中心的主任,他就變一個代表,什麼中心什麼主任變一個代表這樣。
那以現行學代 1/10 的比例來看的話,學校只要塞 10 個主管,學生才多一席。
所以我們有特別舉,就是舉出行政代表的人數跟學生代表的人數,就是在第二行跟第三行這樣,那其實相對學生都是偏弱勢這樣。
那這也就變成說,假使議案上面,學生有些意見,其實也很難影響行政人員,因為行政人員基本上校長點頭就就就投校長這樣。
對啊,因為現在,現在學代比例是 1/10 嘛,所以學校只要塞 10 個行政。對啊對啊對啊。
然後,我覺得先以委員手上這一份來看,輔仁大學它 243 個,234 個校務會議人數。
那這會涉及到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學校到底找不找得到那麼大的場地容納那麼多人。
第二個是,委員你想一下,就是我們可能一個人只要發言一分鐘,他兩三個小時就過去了。
那又加上校務會議對現行來講,大概各個委員會都會先開過一次,然後比較重要的再送進校務會議,所以校務會議的討論程度,我覺得,呃,應該有實質在參與的老師跟學生加起來不超過三成啦。
校務會議的人數如果是 234,如果你依照你們的想法是不要超過 100。
那它如果降到 100,它 100 人裡面行政代表人數可能還是 87 人,假設。那這樣你們反而學生代表人數不是就往下降了嗎?
我覺得學代在提意見的過程當中,人數的多寡跟這些學代有沒有那個質量是蠻有差異的。
比如說你 30 個學代跟 20 個學代能發揮的作用應該是差不多的。然後我們那時候寫 100 還有一個是因為後面這邊,教育部之前有一個援引函釋是希望不要超過 150。這樣,那所以但還是有些學校有超過啦,那我們是覺得以 100 為單位比較妥適。然後我覺得我們在提的點是,這也是順到後面,我們有提到學代的比例的提高。
對,那我想跟委員稍微補充一下,以學團的角度來說,學代的比例我們是提 1/3,是提 1/3。
然後,據我所知,以前也因為這一條跟校長團體這邊有一些碰撞,他們反對等等的這樣。
那假使真的這一次再遇到同樣的問題的話,我們可以退讓。
那只是還是會希望說強化學生會,也就是說後面的學生會專章等等的這樣。
好,那再跟委員稍微提一下,為什麼出委員會的版本是 1/5?因為現行的大專校院要 1/5 才可以提臨時會議。
所以我們會希望學生代表應該也要有能夠大家集合起來提臨時校務會議的這個權利或空間這樣子。
所以你的 1/3 你是可以退的,你可以退到 1/5,這樣子。
對,啊如果真的等下退 1/8 或不動的話,假使它有保障學生會的權利底下,我覺得也不是太大的問題這樣。
那假設還要保障這個行政代表人數 87 人,加起來已經是 97 了嘛。
那假設如果修改成是,比如說 1/5,好,那就變成你們學生代表要 20 人。
那這樣立刻就變成 107 人,就超過你們設想的這個硬上限了,這怎麼辦?
我可以理解,但這個就會涉及到,所有的行政主管它有包含學術主管跟行政主管。
那什麼意思?學術主管就叫比如說院的院長,系的系主任。
對對對對,然後然後一般的行政主管可能是我隨便舉,比如說校友中心主任或學務長這樣。
那我覺得到人數上面是可以行政老師,應該說我們最終的那個核心精神還是在師生共治的情況下的話,教師代表的人數可以變多啦。
就是行政職可以縮減,但教師代表人數可能可以變多這樣。
因為行政代表上有些也蠻通膨的,像我們學校還有所謂的名譽教授是當然的校務委員代表,所以名譽教授只要不斷的增加,我們校務委員的代表人數就會不斷的增加。
那他其實就代表性其實裡面也沒有到代表一個系一個院,但他就是一個持續在上升的一個數字。
我,我想跟委員補充一點,就是剛剛講到的,呃,校務會議行政職的部分,那我也同意那個蔡會長他講的就是,就是降低行政的,行政,因為⋯⋯
然後擴大行政會議,它就是把行政主管叫過來開的那種會議。
所以它在,它如果在放進校務會議的話,那就有點像是同樣的劇本,同樣的演員在,在進行,在演更大處的,這樣子。
然後,再來是,呃,後面一樣,第 15 條的後面這邊。
校務會議應下設監督委員會等等,就是校務會議,現在的校務會議大多都已經有設,比如說校務基金啊、校務發展委員會。
那只是我們把這邊提下來,我們覺得應該要明確規範校務會議確實要。
那這個也會涉及到說大學法在 20 年都沒有大大修過了。有修但沒有大修。單條單條,都沒有,20 年其實都沒有大修過了。
然後,所以有些東西我覺得已經都是現在有在做,可是沒有被放進來這樣,對。
然後再來是,這個也比較特殊一點,就是校務會議代表的提案應該至少要一名學生代表連署。
然後只是最底下這一個是稍微要幫我們注意的點,就是我們希望假使校務會有下設其他委員後專家小組的話,還是希望應該包含學生代表進來這樣。
33 就是最主要在處理,就原,原來的法條就是最主要在處理學生會的部分的這樣。
那只是我們,這個我們現在這些文字,33 條的第一條,就這一條文字也是從原本出委員會的版本寫過來的這樣。
然後後面的,比較特殊的是原先 33 條這邊,下設委員會這個。
原本的版本只有提到說,學生有關學業獎懲有關的你要參與。
防疫會議沒有明確規範說要有學生代表,所以有些學校就不納入。
那我們就是如果要彈性的狀況底下的話,我們自己是希望比如說教評,涉及到老師的升等,然後比如需要學術專業,學生可能比較沒辦法,這個可以不用。
然後教師的申訴評議,可能老師在學術的,就是學術的那個著作當中發生什麼樣的 trouble,就是,就是在跟,在打抗辯的過程中,學生也不一定真的很了解這個狀況,可能可以不要。
剩下就是教育部,如果學校,學校發函問教育部說這個會議可不可以不用,教育部如果說不用,那我們也 OK 這樣。
然後,再來是 33 之 3 就是我們自己寫的,這樣,就是有關學生會的學生會專章這樣。
所以我覺得我們最主要要處理的是學生會專章的部分這樣。
33 之 4,就是學生會像大學,對不起,那個大學收取學雜會費的時候,可以讓學生幫忙代收。
這一條在現行的大專校院學生會運作原則,青發署的,這個原則當中已經有載,載進來了,就是有點像施行細則的東西。
那這也是確實跟委員報告,就是已經 20 年沒有大修,那假使施行細則已經有的話,把它提到法規的層面上,我覺得沒有不好啦,這樣,就是這是比較沒有狀況的這樣。
這也是,因為現在變成說學生會在選舉跟所是章程,有些還是要經過,比如說校務會議審定,或者校務會要備查之類的。
但這就是如果我們相信學生自治的話,應該還是可以回歸給學生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這樣子。
當然我們有些時候在辦理選舉有分實體選舉或線上選舉。
那實體選舉可能需要向區公所去借那個投開票軌,可是這個區公所只認列學校的函文、公文。所以這個就會變成說學生會現在沒辦法發公文的前提下,我們希望如果我們拜託學校幫我們發文,學校應該還是要在最基礎的狀況下幫我們行政協助這樣。
然後 33 之 6,就是學校應該提供學生會自主管理的獨立空間這樣子。
甚至是學生會的辦公室是會比如說到晚上 10 點就熄燈。
你 10 點之後,可是以學生來講,假使我,我先講一般日間部的學生,他可能六七點下課,能處理事情的時間可能就吃個飯八點開始,辦到 10 點然後就熄燈了。
他其實很多在,不管是在學校的政策研擬上面,或者是開會的時候,都會造成一定的困難這樣。
所以還是希望說你可以提供學生一個空間,然後把它入法化。
然後,也在提供這個空間的時候希望就是讓學生可以自由使用這樣。
因為有些學校都會覺得超過 12 點可能學校就比較不安全,那學生如果發生狀況怎麼辦這樣。可是假使你不讓學生在學校開這個會,那個需求不會消失,學生也是外溢到校園外而已。
但在校園外還是有交通路途等等,假設發生危險也是無可避免這樣。
33 之,像剛剛那一條也可以補一下,像是因為目前校園當中有一些是大學內的工會,像是中原大學也有工會。
那學校這邊也會保障出這個工會在校內有一定的活動空間,所以這個跟這個是蠻像的一個精神。
然後 33 之 6 之 7 就比較,更正,33 之 7 跟 33 之 8 就比較會需要碰撞了這樣。
那這個也是假使學生會專章有被強化話,這邊我們也是可以讓的點這樣。
這個問題是這樣,就是,我們現在在學生活動空間當中,大部分都還是給學校掌管。
那比如說,我講好,我講比較有政治性的好了,就比如說 2026 或 2028,以前如果候選人要進入校園選講,但這個也不是選講,演講。
那或者是有一個之前人家政治交會點,以高雄來講就辦過那時候總統大選,三黨,對對,三黨的柯文哲加侯友宜。對,那學校通常都會不是很同意。
但我們的認知上是說,當然政治不能進入校園,可是在校園裡面應該可以公開討論政治。
對,那我覺得就是如果沒有偏頗各個政黨,然後都同意大家自由發言的話,這應該不是一件難事。
然後第二個是,學校在提供給學生空間的時候,有時候會比較不合理的收費。
比如說學校需,學生需要辦一場,我隨便講,比如說辦一場舞會,跟學校借個舞台,那可能就要,學校會收舞台費。
但是這個就變成我們我們其實是希望這個這個舞台的空間如果可以給學生會管理。
那在收費上的話,學校應該是要讓,除非你有校外人士就無可厚非嘛,收費就還好,但沒有校外人士的情況下,還是希望學校可以無償提供這樣子。
然後,但這個就是我們寫進來,然後施行細則要去調其他的無償提供的部分這樣。
這個也比較特殊一點,這個是借鑒中山大學的例子這樣。
就是因為現在社團的審議有分兩種,有些是由學校那邊介入,然後就撥款,有些是直接成立,由學生會自己自主成立一個組織,然後由,全部都是由學生審議說這些社團的費用應該要怎麼使用,就可能學校單那一年他就說,好,那我給你 70 萬,那怎麼審議你們學生會自己決定,你只要告訴我怎麼辦就好。
那我們目前實施下來也有五六年了,那目前效果也都還不錯,就是其實學生是有這種,這種獨立的那種的這種能力的。
那我們也覺得不要有學校來介入,特別扶植某些社團,那都由學生自主來決定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對,然後我覺得再簡單整理一下,所以第一個我們大概就是比較,我們算是我們強烈的建議的是,校長遴選應該要有學代的出席這樣。然後第二個是校務會議的學代比例應該至少要 1/5。
然後再來是校務會議的人數限縮跟,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是,應該校務會議也要有可以代理的辦法這樣。
那因為這會涉及到說有時候校務會議都開在期中、期末,其實學生有的會撞課,他們就沒辦法出席,所以還是希望校務會議有一個代理的辦法這樣子。
然後再來是,學代去參與會議的時候希望可以負面表列。
然後,主要拜會委員也是希望委員可以就是幫我們催一下教育部,然後據我們所知高教司近期很頻繁的在開座談會,應該很快就會有版本,然後我們的判斷應該,
在兩三個月,一兩個月、兩三個月內可能就會有機會這樣,對,但我們都不是說很確定狀況,只是知道他頻繁在開那個座談會這樣。
謝謝你們寶貴的時間,還有對於這個台灣的教育,還有學生的權益的這個關注,我覺得很感動。然後我覺得你們整理的資料,我們能不能提供給教育部啊?我懷疑你們可能整理的比教育部還完整,所以這個應該你們這個文字,文件是公開的嗎?
有公開的就傳給我們,我們可以一起附在這個今天的會議的這個組織稿裡面,那我們也可以讓教育部的同仁,其實大家也都很努力啦,讓他們可以知道一些細節,我覺得這是第一個。
那第二個是跟各位說抱歉,不好意思,因為今天臨時我們有一個這個黨團協商。那待會會發生在三點鐘。
那但是這個,我剛剛有聽得很完整,我如果聽不清楚的,你看我們有組織稿就可以,我也可以回去再再仔細閱讀。
最後那幾條我覺得是有有意思的,那但是有我自己之前在學校,其實很多學校有效舍空間不足的問題,所以我猜這一條,我是支持,但是我有點擔心實務落實面會不會有一些學校會有困難,這是一塊。
那第二個是這個空間的營運等等,我覺得這個,我覺得也很好,所以就有一些細節我們回去演繹一下,看能怎麼樣來支持,那。
我想學生這邊,因為我自己以前也在學校任教,那剛好也開過不少校務會議,因為那時候我也有擔任行政職,那所以我理解那個會議現場的感覺,所以我大概理解這裡面可能的一些機會跟問題這樣。
那我是一直非常支持,覺得學生,就學校應該是跟學生是在一起的,那我覺得這個當年我覺得有非常多的先進前輩為這件事情做過很多努力這樣子。
那所以你們也可以回去查,以前那個胡適之,胡適,當年不爽就是學校不給他們自治,就直接就跑到對對那個對那個巷子對面去租了一個地方自己開大學,因為很生氣了。
那我覺得這種精神是歷代我們大家就是一直在在做,那我覺得現在 2025 年了,就像你講的,如果 20 幾年我們其實有很多地方還可以再更更整密的去符合現代的狀況,我覺得我們是值得來討論的這樣子,那所以有一些細節,我不好意思我可能研究一下,那有問題的話跟各位請教。
那我不知道是不是把你留在這邊,看你有沒有什麼問題。沒有啦,看你有沒有什麼,因為雨希剛好也是,他現在也還是學生,你跟他們站在一起,所以看有沒有什麼你作為學生,你也覺得還不太確定細節的地方,但如果沒有也就沒關係這樣子,好不好?
那我真的很抱歉,我得,因為我怕他們等下 call 我們說遲到。所以我真的可能不能遲到,所以雖然現在我得要用小跑步,但是謝謝你們寶貴的時間,然後資料我會回去仔細閱讀,然後我們還有一些記錄我也會再回去再了解,好不好?那有問題的話我會跟你們請教,好不好?OK,謝謝,好,有人要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