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黨團
1、107 年 8 月監察院「新住民融入臺灣社會所衍生之相關權益探討」調查報告,指出「目前我國對於外籍與大陸配偶居留、定居之相關條件及規定未盡相同,致渠等取得國民身分證之時間不一,引發大陸配偶質疑政府存有差別待遇之情形,心生怨懟,亟待行政院重視與檢討」。「大陸配偶來臺取得身分證年限調整為與外籍配偶一致,已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7 條修正草案,尚待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 3、顯見取得身分證規範條件歧異,已是嚴重的人權問題,不是國民黨與民眾黨兩個政黨自己的意見而提出修法主張。總統府的國家人權報告、監察院調查報告、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報告都指出這些歧視問題。 4、台灣努力追求人權價值與世界接軌,不應該亂扣政治紅帽。民進黨應該秉棄政治意識形態,傾聽各界聲音,一起為提升台灣人權表現努力。陸配必須等至少 6 年才能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不就是歧視與雙重標準?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吹捧的民主自由與基本人權嗎?尤其是陸配在台灣拿到身分證之後,等於要放棄在大陸所有的身分與資料,甚至包括繼承權、銀行帳號及戶籍等個人基本資料,這對大部分陸配是很大的犧牲。為了繼承權,越來越多陸配寧願只拿居留證取代身分證,所以民進黨稱讓陸配縮短時間拿身分證的理由根本不存在,更侵犯陸配的基本人權。